美国离岸公司vs香港离岸公司

美国公司和香港公司一样,也是现在国内常用的离岸公司。
   美国不同于香港,香港在公司成立后,凡是需要运作的,无论运作地是在香港本土还是在非当地,香港税务局会强制要求香港公司的筦理者去申领商业登记证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HKD2450,一年有效期),即相当于我们国内的牌照,也是各地银行开户时必备的文件之一,如果不去申领则属于非法运作。每个商业登记证都有一个登记证号码,以后当香港公司报税时就会用这个号码。
   而在美国如果公司在成立同时做出不在本运作的宣誓后,可以不去申领美国的VAT税号。由于没有美国的VAT税号,就无法在美国本土开设账户,并且只有在申请到该税号后才能取得美国海关的编号,才能办理相关进出口事宜,所以对于美国当地的公司以及与美国发生贸易的美国公司是必须要申领该税号,与香港的情况是一样的,必须向政府申报财务情况,做核数师报告,且美国不同于美国,其利得税采用的是来源地征税原则,所以只对产生在当地的利润才需要交税。那么对于离岸操作的美国公司可以把账户开设在非美国本土,即可以成功开设到账户合法运作贸易,也可以在税收上得到豁免。
所以注册的离岸美国公司强烈建议您除非必须要在美国本土经营,去领取VAT税号,否则不要在英国开设任何账户。
   OFFSHORE操作并不适合所有的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分为在岸操作的实体公司,和离岸操作的壳公司两套不同的筦理体系.一般对于后者来说,必须要向政府做一份声明,从成立到结束都不会在美国本土发生运作(an open-ended company that is resident outside the UK),并且还要向政府交待清楚收入的来源是分布在哪些国家,以明示非来自于美国本土。由于离岸操作的美国公司利润非来自于美国本土,所以根据来源地征税原则可豁免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