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分公司成立的条件 需要提供行业的性质
作者: admin | 来源: | 点击: | 发布时间: 2012-01-13
内地到香港成立公司已经成为社会趋势的潮流? 据香港有关部门统计数字显示,内地商人到香港成立公司超过一万间,这些都是看中了成立香港公司的各种优势。在香港成立公司后也可以开分公司,香港分公司成立的条件:已经注册了香港有限公司,就可以申请分公司。分公司需要提供行业性质,分公司无需查名,分公司名称可用:分行、、中心、、某某公司、集团等结尾。
形式:有限公司开设的分公司在名字上是不能用有限公司结尾, 但仍是有限责任的公司。分公司的拥有权是总公司。法例规定如营业名称或营业地点与总公司有别,便要申请分公司商业证记证及在周年申报表申报。
流程:签署协议—》交付全款—》—》签署文件—》正式成立—》4个工作日完成;
获得资料:申请香港分行后可获得的资料:税务局商业登记;公司原子印章、签字章及钢印各一枚;
提供服务:提供电话、传真、地址和法定公司秘书服务,全方位专业商务秘书服务和公司配套资源,任由选择;务求适合您的生意发展。
注册费用及年费:每间分行的注册费用是2200元人民币,一年以后的费用,1200元人民币,我们提供地址和政府报税服务;如有商务活动,可选择我们的商务套餐服务;
税务:香港没有营业税。分公司业务是归纳总公司以整体一并计算,纳税是按公司纯利润计算的利得税16.5%;每年申报一次。公司不盈利不交税。进出口货品免税,烟酒、化装品除外;如可证明公司盈利源于海外,这些利润不须缴利得税。